为方便同学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北京大学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启动。本着方便同学、服务同学的理念,学生资助中心直接面向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请有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申请人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要求从未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或已还清)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相关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须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5、未成年人须准备监护人同意贷款的证明
 6、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并本人签名)
 7、北京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信息表(见附件,须院系详细写明意见并盖章)

注意事项:
 1、自带黑色签字笔
 2、此次申请仅针对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已申请贷款同学的续放手续已办理完成
 3、若申请人本科时所申请的助学贷款未还清,研究生时将不能申请。


 办理时间:2011年8月27日-9月15日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办理地点:学生资助中心103(28楼一层东北侧)

 咨询电话:62767827

 

 

心理学系学工办

2011年8月31日

附件:2011北京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信息表


201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