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教兴国”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号召,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学生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根据教育部和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发布的《关于组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选拔符合免试研究生要求的2010届毕业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选留学生工作干部 1.热爱北京大学,热爱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3.本科学习期间曾担任学生干部或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并获得良好评价; 4.具有在本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和接收资格(见教务部和研究生院的相关文件)。 (二)研究生支教团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精神、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规定的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选拔程序 1.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学生本人向本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推荐。各单位学生工作办公室征得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后向学生工作部及校团委提交推荐名单,并上报推荐材料。 3.选拔。学校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审查材料和面试对各单位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步名单;并书面通知所申请读研院系,给予免试读研资格(不占接收单位的指标);学生参加所申请接收读研院系复试。 4.聘任。复试通过后,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经体检合格后,与学校签订协议书,聘期为两年;支教申报者通过面试后,报团中央,一经上报批准确认,支教学生与团中央和学校签订有关协议,支教服务一年。   三、相关政策 (一)选留学生工作干部 1.培训:学生工作部、人事部组织被选留人员参加岗前和工作期间定期、不定期的理论和技能培训。 2.任务:被选留人员在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期间,专职从事学生工作。 3.考核: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每学年末对被选留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4.奖惩:经专门考核,优秀者将被推荐参加有关奖励的评比;不合格者将被学校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并视情况列入当年或下一年的本科生就业计划。 5.人事管理:聘期内,按北京大学在职教职工管理。 (二)研究生支教团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遵照我校2010年研究生入学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在北大,户口留在北大集体户口中(上研究生时仍记为原户口所在地生源),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由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2.我校向每名志愿者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每年两次往返服务地的交通补贴。 3.团中央负责提供支教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的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为了规范招募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团中央与学校将和支教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志愿者支教服务期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受援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 5.支教同学在支教一年后,必须回北大读研,因个人过失导致无法回校读研的由本人负责,因意外事故所致不能准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 1.9月23日—9月25日    学生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2.9月26日—9月29日    院系将推荐名单及材料分别报送学工部、校团委; 3.9月30日—10月11日   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4.10月12日—10月14日  面试。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选留学生工作干部 1.《北京大学选留学生工作干部申请表》(学工部主页下载)一份; 2.《北京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北京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研究生院主下载)各一份。 (二)研究生支教团 1.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校团委主页下载); 2.学习成绩单原件; 3.体检表原件; 4.招募协议。   六、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一)选留学生工作干部 联系人:王明慧   王恒 联系电话:62753595,62751274 艺园楼304室 (二)研究生支教团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62754982 老生物楼208室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2009年9月22日
 

20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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